據說在有的單位個別戰士名下有五六部手機,甚至更多。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主要原因是,這些單位對戰士使用手機采取封堵的辦法,只要發現戰士使用手機就沒收。這樣,個別戰士就和干部打起了“游擊”:你發現沒收一個,我就悄悄再買一個,你再發現沒收一個,我又再買一個。就這樣,有的戰士有五六部手機在干部那里“保管”著。
戰士不得擁有手機,的確是上級明文規定。但戰士不得擁有個人手機,是不是就不允許使用手機呢?是不是什么樣的手機都不得持有和使用呢?這些問題作為干部來說,應當認真地考慮。
首先,要明確規定戰士不得擁有手機,其根本目的是為了保密。這樣,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使用手機就應該得到允許。進而言之,如果不尊重這樣的原則,那么,我們就在無意間擴大了限制的范圍,妨礙我們對于有利于工作和生活資源的運用,就不是以積極的態度享受改革開放和科學技術發展帶來的新成果,而是成為使用新成果的阻力,這顯然是要不得的。
既然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可使用手機,那么我們為什么不在保守秘密與使用手機兩者之間尋求出路,而一味采取封堵的方法呢?這說明,有的干部做工作不愛動腦筋,機械地執行規定,粗糙地處理問題,不善于想辦法努力做到既有效地執行上級規定,又充分滿足基層官兵需求。
日前,有媒體報道了這樣一件事,也許對我們有所啟示。某部野外駐訓,夜間政委查鋪時,發現一個戰士在用手機和家人通電話,情緒比較激動。政委感到這名戰士明顯違規,不僅沒有按時作息,還擅自使用手機,當即要求戰士把手機交出來。這時這位戰士更激動了,說:“我知道戰士不能違規使用手機,可我有急事,需要再打一會兒,打完后你怎么處理我都行。”一番話,讓這位政委覺得其中必有隱情,問及原委,原來,這個戰士的妻子臨產,家人不讓送醫院,要按當地習俗請接生婆接生,事關人命,這個戰士不能不急。
這件事引起了這位政委的思索:部隊駐訓在野外,而戰士家中有急事,這種情況下戰士到底能不能用手機?和家里商量一些家務事是不是就違反了保密規定?為此,政委專門將此事提到黨委會上討論,大家經過一番研究,形成了這樣一個決定:以連隊為單位建立一個“公用手機庫”,品牌為國產手機,手機只開通會話和短信功能,不連接互聯網,戰士因公外出和需要急用時,經連隊干部同意即可使用,每天晚餐至熄燈前時間以及周末全天敞開使用。這一決定做出并付諸實施后,解決了所有戰士打電話問題,深受大家歡迎。
這就啟示我們,只要帶兵人肯動腦筋、多想辦法,許多事情是能做好的。現在有些干部做工作不主動、不積極,不是靈活機動、與時俱進地想辦法解決問題,而是一味采取僵硬的辦法、偏激的辦法,動輒就是“不準”、“不許”、“不行”,工作做得很不通情理,沒有人情味。特別是面對一些新生事物,有的同志不研究是非,不分析利弊,而是看到一點對管理工作不利的東西,就立刻全盤否定、拒之門外。這種做法非常不明智,它不僅不合乎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而且最終也根本無法阻攔新生事物在人們生活中生根開花。正確的態度是,我們必須順應歷史潮流,善于充分利用人類科學技術成果,使之科學地為我們工作和生活服務,而這也是新形勢下創新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題中應有之義。(陳柯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