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月以來,我們收到了四五篇以“虧錢的維權值不值”為主題的來稿,特別是其中一篇頗有典型性:某團一名戰士的父母與鄰居發生糾紛,大門被砸壞。在發函協調無果的情況下,該團派專人赴戰士家鄉處理此事,最終幫助戰士父母依法獲得1000元的賠償。結果這趟維權之旅的差旅費卻花費了4582元。私下里有官兵議論,“多花了”3000多元的維權到底值不值?這里我們就來做一下討論和分析。
1 “值不值”是個偽命題
首先必須說明,“虧錢的維權值不值”是個偽命題,太多條理由可以證明,這樣的維權當然值得做,并且必須做——
官兵和其家屬的權益不能單憑金錢來衡量;
表面上是為一個戰士維權,實際上是維護了法制的權威;
看起來當事人只有這名戰士,實際上是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全團官兵都是受教育者……
至于“以人為本”“關愛基層官兵”等觀念,更能一下子把這個偽命題推翻在地。那么,我們為什么還要就這個話題展開討論?因為這個話題背后的東西值得我們探討一番。
2 “函對函”與“面對面”
前面我們是站在官兵的角度去看待“值不值”,并且毫無懸念地得出了“當然值”的結論。但一切指導行動的理念是否能深入人心、真正實行,還要看其具體的可操作性怎么樣。
當我們站在部隊的角度去考慮“怎么做”的時候,會發現有較大的難度:如果張三、李四等官兵家里也相繼、甚至同時出現涉法問題,部隊是不是都要派專人前往維權?部隊在人力、物力和精力上顧不顧得過來?會不會干擾正常的訓練教育工作……
帶著這樣的考慮,當回過頭來仔細看這篇稿件時,我們會發現“發函協調無果”這個環節被“值不值”的討論覆蓋在了沙灘上——也就是說,如果發函管用的話,部隊根本就不需要走到討論“值不值”這一步!
筆者與稿件作者聯系得知,該團發函過去之后杳無音信,于是不得不派人前往。因為“話怕當面”等種種因素,不少部隊在處理官兵家庭的涉法維權問題時反映——“函對函”不如“面對面”。
所以,在發函無果的前提下,部隊不得不踏上“虧錢的維權”之旅。
3 把機制“裝”進公函
顯然,讓公函的分量重起來,才是告別“虧錢的維權”的正確道路。
怎樣讓維權公函的分量重起來?僅靠收函人的責任心和對部隊的感情?顯然不行。我們必須把一套設計周詳、運行有力的機制“裝”進公函。
當然,“機制”一詞在涉軍維權領域并非一個新詞,不少部隊都跟駐地或官兵籍貫集中地的相關部門建立了協作機制。但毋庸諱言的是,這邊是不斷建立的機制,那邊卻是上門維權的新聞,這至少說明一點,相關機制的運行上存在一定問題,特別是在督促反饋環節可能存在漏洞。
記者之前參加了解放軍軍事法院組織的一次座談會,會上得知他們將進一步完善跨戰區省區軍兵種維權協作機制,加強對涉軍維權工作的綜治考評,哪個地方或單位做得不好將被“扣分”!
我們有理由相信,當這個機制越來越完善、運行越來越規范時,全社會關心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好涉軍維權工作的氛圍將會越來越濃厚,關于“虧錢的維權值不值”的討論也將成為歷史。
本版8月10日“看法”專欄刊登《保密的“圈圈”是不是越大越好》之后,幾名基層官兵通過各種渠道反映,現在少數單位抓保密工作確實不夠“精細”,編者在此文中提出的“這些兵器中定然有的密級高些,有的密級低些,甚至有的已經脫密,可以出鏡”其實還應再細一些。他們提出3條針對性很強的建議,現摘錄如下,再給大家提個醒。
單個武器可以出鏡,但不能整個班、整個排拍合影,以免暴露整建制的武器配置;
有的武器裝備,如飛機、艦艇等可以全身出鏡,但不能局部暴露;
武器在沒有明顯地理特征的地方可以拍照,但在野外駐訓等可能暴露訓練位置的地方不能拍照。
借此機會,我們也衷心期待廣大讀者多提供“與法制有關的軍營話題”和“與軍營有關的法制話題”,希望通過我們的關注、探討,使依法治軍的理念更加深入軍營,使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得到更有效的維護。
(來源:解放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