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開始實施。該規定明確了網絡個人信息保護的范圍,加大了對被侵權人的司法保護力度,為懲治網絡侵權、規范網絡秩序、凈化網絡環境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據,對維護網絡空間的公民人身權益、依法管理信息網絡意義重大。部隊官兵應如何依法維護個人人身權益和網絡社會秩序,讓我們略析一二。
網絡時代是大數據的時代,帶來前所未有的信息量,也帶來前所未有的紛擾、矛盾與沖突。當前,信息網絡經常被惡意使用,不法分子通過信息網絡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攻擊計算機系統及通信網絡,各種非法刪帖、發帖中傷、泄露隱私、非法經營等利用信息網絡敲詐和侵權行為頻發,不僅危及了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也給公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帶來嚴重侵害。尤其是信息網絡侵權行為的技術性、復雜性和隱蔽性,給司法機關對違法行為的法律認定和依法審理都帶來了空前的難度和挑戰。
2012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這是我國首部有關網絡信息的專門立法。依據上述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在2013年9月和2014年10月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連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共同形成了我國目前互聯網法律問題的司法裁判規則體系。
軍人作為穿軍裝的公民,既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政治權利、經濟權利、文化權利和社會權利,也享有公民的民事權利。人身權是最重要的民事權利之一,主要包括姓名權、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生命健康權等,關系到人的尊嚴、名譽等基本人格利益。日常生活中,軍人也難免會遭遇各類在信息網絡中出現的侵權行為,進而引起民事法律糾紛。為此,軍人必須增強權利意識和法治意識,學會依法維權,當發生信息網絡侵權行為糾紛時,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注重掌握侵權證據,及時制止侵權行為。
按照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軍人既要依法維護自身權利,也要履行保證法律實施的義務。既要對信息網絡侵權保持高度警惕,自覺抵制各種信息網絡侵權行為,也要避免泄露不宜公開的信息,防止以不負責任的方式隨意捏造事實或誹謗,導致因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權而承擔刑事或民事法律責任的后果。
依法維權關系到官兵切身利益。軍隊各級領導要順應建設法治中國的時代要求,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引導和支持人身權益受到非法侵害的軍人通過法律途徑依法維權。法律服務部門要積極為軍人的維權活動提供法律援助,為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發揮重要作用,堅決遏止各類信息網絡侵權行為。
(作者單位:軍事科學院)
(來源:解放軍報)